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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关于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访问量: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我院学生人数(81人)比例,将其分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名、国家助学金按照总人数的35%建立班级贫困库。服装与艺术设计院组织成立了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由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杜少勋担任组长,组员七名,包括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教研室主任胡娜老师、教师代表霍琛、张国强、樊佳倩、张佳佳、余敏捷,刘宁。同时成立了班级评议小组,其中组长为班主任,成员为班级30%的学生。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班级评议小组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评议会议,会议上各班统一学习了《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和《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评议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班级申请贫困生的同学及《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进行审核,按照班级人数的35%建立班级贫困库。且班级评议小组对班级贫困库的同学进行详细审核,并对贫困生程度进行排名。最终认定谢青等15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在学院公告栏对15名同学进行了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单注明了学院资助负责联系人和监督电话,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电话。

  2023年10月24日,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召开奖学金评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答辩会议,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要求和条件,确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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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依据《镐京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流程》,按照我院学生人数(2020级、2021级、2022级共计62人)比例,遵循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共计2名的分配要求,选取2020级、2021级、2022级综合测评积分前5%、且在贫困库名单中的优秀学生共计3名,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提出意见。我院评审小组逐一对申请人张雨萌、谢佳霖、杨铂三位申请同学进行审议,通过审阅申请学生的材料,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结合原始学分绩、学科竞赛积分、文体竞赛积分、社会工作积分、其他校内荣誉积分等原始资料,按照综合测评积分占比60%、答辩成绩占比40%的核算办法,最终从我院中选取了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张雨萌、谢佳霖同学,予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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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按照我院学生人数(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共计81人)比例,认定谢青等15名同学获得2023-2024年国家助学金。并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在学院公告栏对15名同学进行了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单注明了学院资助负责联系人和监督电话,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电话。

  特此报告。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O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